imtoken官网版下载安卓|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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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18:25:47

市舶司_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市舶司[shì bó sī]播报讨论上传视频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于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在宋代出现,以及在明代早期达到巅峰时期。 [5]唐玄宗开元间(713年—741年),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宋元海上贸易发达。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1]。市舶司作为中国古代的外贸机关,见证了中国宋、元、明三朝的海上贸易之繁荣。昔日的古港雄风已经不在,现存的市舶司遗址上还是可以窥见中国历经千余年的外贸史。中文名市舶司存在时间唐、宋、元、明初功    能管理海上贸易、抽分所属国家中国目录1机构简介2机构职责3历史沿革▪唐朝▪宋代▪元代▪明代4四夷朝贡机构简介播报编辑西汉时期,汉武帝郡县四至,七次巡海,凭借海路拓宽海贸规模,“海上丝绸之路”兴起。《汉书·地理志》记载,其航线为:从徐闻(今广东徐闻县境内)、合浦(今广西合浦县境内)出发,经南海进入马来半岛、暹罗湾、孟加拉湾,到达印度半岛南部的黄支国和已程不国(今斯里兰卡)。这是可见的有关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文字记载。汉朝发达的海上贸易更是催生了临淮海贼的出现。内地沿海地区经历孙吴朱应、康泰出使扶南(今柬埔寨),至唐朝杜环、杨良瑶、达奚弘通往返西洋,沿海地区逐渐形成重海贸、流行学习诸蕃外语和追逐海外时尚的风俗传统,所谓“巷南巷北痴儿女,把臂牵衣学蕃语。”即此种海贸风俗的体现。据元人汪大渊《岛夷志略·土塔》记载,当时南印度有一座中国人建的土砖塔,“高数丈”。塔上还有汉字“咸淳三年八月毕工”。咸淳三年是公元1267年,已经到了南宋末期。这说明,一直到南宋晚期,中国到印度去的商人仍然不少。“有港曰新嘉坡,华人自唐以来已侨寓其地。(颜斯综南洋蠡测云星忌利坡按即新加坡对言)。有唐(人按此唐人系中国人,非指唐朝人也)坟墓碑记梁朝年号及宋代咸淳,乃其证也。”中原王朝面对越来越兴盛的海外贸易,开始着手海外贸易的规范化,促使市舶司的出现。《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载:“市舶司掌市易南蕃诸国物货航舶而至者……凡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宾同胧、沙里亭、丹流眉,并通货易。” [3]机构职责播报编辑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而废市舶司。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抽解、贸易诸事。历史沿革播报编辑唐朝唐高宗显庆六年(661),创设市舶使于广州,总管海路邦交外贸,派专官充任。市舶使的职责主要是:向前来贸易的船舶征收关税,代表宫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管理商人向皇帝进贡的物品,对市舶贸易进行监督和管理、抽分,是市舶司的前身。宋代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属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属青岛胶州) [2]设立市舶司。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三年,宋朝廷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设市舶务。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干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后又专设提举官。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两浙路各处市舶务的“抽解职事”由地方官负责。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仍设“提举市舶”一职。市舶司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阅实”回港船舶;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主持祈风祭海。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四十二万缗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统治危机深重,市舶收入在财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岁入一千万缗,市舶收入达一百五十万缗。宋政府还通过出卖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兴国二年(977)初置香药榷易署,当年获利三十万缗。宋代的造船业比较发达,所造海舶载重量可达五千石(三百吨)。北宋后期,指南针已广泛应用于航海,还出现了记载海路的专书──《针经》。与宋王朝有海上贸易的达五十个国以上,进出口货物在四百种以上。进口货物主要为香料、宝物、药材及纺织品等,出口货物主要是纺织品、农产品、陶瓷﹑金属制品等。宋朝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南宋时期更是如此。对市舶司中能招徕商舶的有功人员,往往给予奖励,对营私舞弊的行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元代市舶司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廷在攻取浙、闽等地后,立即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属浙江海盐)四处港口设立市舶司。后来又陆续添设广州、温州、杭州三处。经过裁并,到13世纪末,只在庆元、泉州、广州三处港口设置。市舶司由行省直接管辖。每司设提举二人,从五品。元朝政府曾在中央设立泉府司(院),管理替国家经营买卖的商人,同时也经管市舶事务,但为时不长。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货物),押送回港﹔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将舶货抽分,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后改为细货十取二,粗货十五取二。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后,发还舶商自行出售。对于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市舶司也采取类似的管理办法。市舶司的收入甚多﹐仅至元二十六年﹐就向元政府上交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两。当时人说市舶收入是“军国之所资”,可见它在元政府财政开支中占有重要地位。市舶司初建时,一般均沿用南宋制度,日久弊生,严重影响市舶收入。至元三十年﹐元政府制订了“整治市舶司勾当”的法则二十二条。延佑元年(1314),又修订颁布了新的市舶法则二十二条。这两个法则,对市舶司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政府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增加更多收入。元代的市舶法则比宋代更为严密,说明封建国家在管理海外贸易方面已经具有更为丰富的经验。但是贵族官僚常常带头破坏规定,使它流于空文。元代见于记载的与中国建立海道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在一百个以上,东起日本﹑高丽(今朝鲜),西至东北非和西南亚。进口的舶货,种类繁多。据庆元市舶司的资料,细色一百三十余种,粗色约九十种,共两百二十余种,主要是香料﹑药材﹑布匹﹑宝物等。经市舶司允许出口的货物有纺织品﹑陶瓷器﹑日常生活用品等。海外贸易的开展,有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市舶司的设立,使海外贸易趋于制度化,初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市舶司是封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存在官僚机构的种种弊端,往往阻碍了海外贸易的开展,元代中期以后特别明显。明代市舶司明代沿袭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属下吏目一人,从九品。提举或特派,或由按察使和盐课提举司提举兼任。市舶司隶属于布政司。因此税收大权完全掌握在布政司等长官手中。直至明末,采取了定额的包税制,才改由提举负责征收。吴元年(元至正十二年,1367)设市舶提举司于直隶太仓州黄渡镇(今江苏太仓附近),并建立抽分所。洪武三年(1370)以太仓逼近京城改设在广东广州﹑福建泉州(后移至福州)﹑浙江宁波各一司。在广东的是专为占城(越南)﹑暹罗(泰国)﹑满剌加(马来西亚)﹑真腊(柬埔寨)诸国朝贡而设,在浙江的是专为日本朝贡而设,在福建的是专为琉球朝贡而设。七年上述三司曾经一度废止。永乐元年(1403)又在广州设怀远驿,在泉州设来远驿,在宁波设安远驿,由市舶司掌管接待各国贡使及其随员。广东怀远驿规模庞大,有室二十间。广东市舶司命内臣提督。六年,为了接待西南诸国贡使,又在交趾云屯(今越南广宁省锦普港)设市舶提举司。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广东市舶司迁至高州电白县(即今电白电城镇),随着市舶司的迁移,对外贸易港口也发生了变化。从正德至嘉靖几十年间,电白港的“市舶贸易”很为繁盛。嘉靖元年(1522),因倭寇猖獗,罢去浙江﹑福建二司,唯存广东一司,不久亦被废止。直到三十九年,经淮扬巡抚唐顺之的请求,三司才得到恢复。四十四年,浙江一司以巡抚刘畿的请求,又罢。福建一司开而复废,至万历中始恢复。自此以后,终明之世,市舶司无大变动。四夷朝贡播报编辑得到明室发出勘合的藩属国,经泉州和宁波等三个通商口岸通商,向明朝市场输入了舶来商品,如芦荟。根据学者估计,郑和下西洋所带来的贸易利益,最少为黄金二十万两,白银上千万两,是宋元两代市舶司收入的十几倍。 [4]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大舶高樯多海宝”,宋朝市舶司到底有多传奇?能被宋朝如此重视 - 知乎

“大舶高樯多海宝”,宋朝市舶司到底有多传奇?能被宋朝如此重视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大舶高樯多海宝”,宋朝市舶司到底有多传奇?能被宋朝如此重视墨羽蝶化前言: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事务的机构叫做市舶司。在唐朝,只有市舶使存在,是一类官员的职称,并无相关的机构。直到宋朝才开始真正出现市舶司。市舶司的设置也代表了宋朝海关贸易的繁荣发展。市舶司作为宋朝政府设置的管理机构,它不仅对于宋朝港口的经济上有所贡献,同时也能体现出相应的行政作用。一、宋朝市舶司的主要分布宋朝设立的市舶司主要集中在四个地方,广南东路,两浙路,京东东路和福建路。广南东路市舶司设立是四路中时间最早的。市舶司主要设置在沿海城市,广州具有海外贸易的基础。唐朝时广州发达的外贸使得此地成为市舶使的发源地。宋朝攻取南汉之际,广州城内的官员甚至以为宋军是为了城内无数海宝而来,于是下令烧毁了大多数奇珍异宝。宋军的目的当然不是珠宝,而是广州对外贸易对于政府财政上的裨益。广州水陆交通发达,进口物资的输运和出口物资的集中,均较其他海口城市优越。设置广州市舶司对于宋朝的统治百利无一害,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加快宋朝统一步伐。在宋朝政权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准备在广州设立市舶司。两浙路上市舶司的设立具有突出代表性的是杭州市舶司。杭州作为当时中国对日本,印度,大食国重要的交往港口之一,所带来的财赋收入,对于经历多年战争国库空虚的宋王朝来说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收入。其中重税的珠贝、珊瑚、玛瑙、乳香等物品的进口量很大。宋太祖时期就从“岁员百万”的吴越国对宋朝的朝贡活动中,体现出博易务(官营贸易机构)税收的重要地位。宋王朝设置两浙市舶司不久之后就颁布诏令“诸蕃国宝货、香药至广州、两浙、交趾、泉州,非出于官府者,不得私相贸易”。福建路市舶司的建立主要指的是泉州市舶司。泉州市舶司相较于广州,杭州迟了近百年才设立。主要原因是泉州的地理条件以及港口之间的竞争有关。广州,杭州市舶司早在宋初就设立了,其优良的港口和交通,肯定优先被朝廷考虑,泉州在对比之下就会逊色很多。泉州至汴京的陆路交通也十分的不方便,所以在宋初并没有被纳入市舶司设立范围。宋朝各港口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当时较为重要的港口有广州港,杭州港,明州港,泉州港和密州港。在元佑二年,泉州市舶司正式被设立之前,北宋曾用限制泉州港口贸易发展来保持广州港的地位。后出于泉州本身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商集团在泉州大量聚集,朝廷与高丽开始建立密切的贸易往来,设立了泉州市舶司。京东东路的市舶司建立在福建路市舶司设立一年之后,约元佑三年三月份,设置地点是“密州板桥”。宋朝时期的辽国在中国的东北以及大片的华北地区建立政权,山东半岛的登州和辽国隔海相望,宋国禁止海上的商旅“经登,莱州界”。和辽国的政治原因加上海外活动中心的南移,间接促进了胶西密州港口的崛起。主要接待的也是来自高丽的商旅。二、市舶司的主要职责范围宋朝市舶司是“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的政府机关。所表现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一)阅货和抽解市舶司设立后,由安抚使,转运使和市舶监官一同对外国商船所装载的货物进行检查,称之为阅货。阅货是为抽解和禁榷做准备的,抽解是宋朝对于诸国往来货物进行征税的方式。针对不同的货物,抽解又有细色和粗色之分。“以十分为率,珍珠,龙脑凡细色抽一分,玳瑁,苏木凡粗色抽三分”,这是北宋晚期的抽解比例。宋朝不同时期,粗色细色的品种不同,抽解的利率也不同。经过抽解的船舶才能进行交易。(二)禁榷宋朝部分商品属于国家的专买专卖,明令禁止私人交易,对于这部分商品的查处称之为禁榷。朝廷在京师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榷易署”负责监管。禁榷给宋王朝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右仆射蔡京曾说“祖宗立禁榷法,岁收净利凡三百二十余万贯”。禁榷的商品根据时期不同,往往变动较大,多数时期以香料,药材,珠贝,宝石,矿产等物品为主。(三)博买宋朝博买是朝廷对于一些物品的强制性收购。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政府针对一些紧缺的物资,会采取博买的方式来快速解决。宋金交战时的军需品就会通过博买进行采购。另外一些奢侈品属于朝廷专供,像是乳香一类的也会进行博买。由于禁榷和博买是朝廷下诏强制性执行,通常会对商民的积极性产生打击,造成外贸危机。部分商贾为了更多的利益对于禁榷的商品也会选择铤而走险,私下售卖。户部就曾提出“然海商之来,凡乳香,犀,象珍宝之物,虽于法一切禁榷,缘小人逐利,梯山航海,巧计百端,必不能无期隐透漏之弊”。(四)发放进出贸易凭证宋朝政府发放给进出口船舶的贸易许可称之“公据”。“其有奇零,不及数也,则随其多寡,填给公据,许得贸易”。对于没有获得政府批准,私自出海贸易,或者不按照律例规定内容(数量,物品)进行贸易的,会有相关惩罚。主要措施有,判刑一年,船物半价没收,船上人员均仗责八十等。(五)港口治理和城池修建市舶司官员对于港口治理也非常的重视。大中祥符四年,广州市舶司邵晔针对“州城濒海,每蕃舶至岸,苦于飓风”的问题,就组织人员“凿内壕通舟来解决。广人将邵晔和“奏乞免本州计口买盐之害”的陈世卿共称为“邵父陈母,除我二苦”除了治理港口外,出于对本地居民和往来商旅的生命财产保护,市舶司也会担任修建城池的责任。北宋中期,岭南发生以侬智高领导的蛮贼叛乱,威胁到岭南大片地区的安全,广州市舶司“筑州城环五里”,侬智高攻陷了广东,广西诸多地区,唯有广州城坚守,迟迟攻不下。朝廷“论筑城之功”。除了以上市舶司的主要职能外,市舶司还兼有部分行政方面的作用。三、市舶司的“附加”功能宋朝市舶司属于路一级机构中的一部分,是宋朝地方监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还具有监督地方官员和举荐其他官员的作用。景德三年,杭州市舶司的市舶使薛映告发两浙转运使姚铉,私倒铜器,贩卖丝帛,逃税漏税,后经由法寺议罪,夺官职,削官籍被贬为连州文学。朝廷也因此下诏“以戒诸路转运使”。市舶司可以举荐其他官员上任,绍兴十九年“诏广东南路市舶司属官,今后许依福建南路市舶司属官互举,从吏部请也”。虽可举荐,但是朝廷考课如果不通过,市舶官员本身也要遭受惩罚。市舶司还具有执行国家禁令的职责。宋朝对于铜钱出国界,私人外贸交易,越界交易是严令禁止的。宋朝政府常以诏令的形式严禁铜钱出国界,并且对于犯令这以及相关官员都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以铜钱出外界一贯以上者,为首者处死刑”。市舶司所管辖范围内的往来贸易船舶如果被检查出携带铜钱出界,连带市舶司官员都要被罚降职。对于私人贸易的管控宋政府也多次下令。司农卿曾上奏“臣近具海舶善载外国入贡......下诸路转运司市舶等处,依法遵守,不许违戾”。令市舶司严格管控海外私人贸易船只,若有违反条例者,“徒二年,财物没官之罪”。市舶司还负责“招商”工作。为了促进海上贸易,吸引更多的外国船只,宋朝经常派人出海进行招徕“广州近年蕃舶罕至,令本州与转运司招诱安存之”。对于来宋朝贸易的海外商船,政府给予热情接待,经常在市舶司宴请蕃商。对于海外经商遇难的蕃商,市舶司还会予以救助。“女真国人悉柳渤海为风飘船至登州,朝廷下诏,给资粮放还”。除此以外,针对港口城市越来越多的外商,宋朝延续之前朝代的做法,设立蕃坊对于外商统一管理,给外商子弟单独设立蕃学进行教育,包括对于犯罪的外商,依照宋朝法律惩罚,等一切措施皆由市舶司及所辖地的官员共同完成。结语:宋朝市舶司的设置主要目的在于管理贸易港口的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与交往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因市舶司机构的特殊性又延申出许多行政作用,也是中央政府加强对海外贸易管理的充分体现。参考文献:《萍洲可谈》《宋会要》《玉壶清话》发布于 2023-01-28 18:26・IP 属地山东宋朝历史历史​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说古|宋朝的市舶司

说古|宋朝的市舶司

说古|宋朝的市舶司

 2021-04-05 11:32

文|陈忠海中国古代对外贸易起步很早,但隋唐之前该项事务多由所在地方行政官员进行管理,朝廷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唐宋以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海外贸易激增,朝廷意识到实行统一管理将促进贸易活动,同时也增加朝廷收入,市舶使、市舶司于是应运而生。源自唐朝中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海外经济交往自古以来就很频繁,汉代的商船可远达印度东南海岸,与印度半岛、马来半岛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直接贸易关系。三国时期,曹魏在北方与日本有经贸往来,孙吴在南方与东南亚国家建立有贸易联系。不过当时海外贸易总量有限,在贸易形式上,除一部分商业性贸易活动外,官方贸易主要以朝贡方式进行,也就是各国派使臣携带物资来中国朝贡,中国皇帝以赏赐名义将产自中国的货物交给各国使臣运回,从贸易角度看相当于物物交换。隋朝之前,商业性海外贸易一般称“市舶”,进贡性质的海外贸易称“贡舶”。隋炀帝在洛阳定鼎门外设四方馆,接待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该馆隶属鸿胪寺,下面分设使者四人,其中南蛮使者主要负责南方地区对外交往,包括“市舶”“贡舶”在内的海外贸易名义上都由四方馆管理。不过,四方馆设置原则是“量事繁简,临时损益”,加之隋朝存续时间不长,所以海外贸易的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还不能把四方馆称为中国古代最早的海关。唐朝中期之前,中国对外交往和贸易的主通道是陆上丝绸之路,由于战乱及经济重心南移等原因,海上丝绸之路随后兴起,逐渐成为中外贸易交流的主通道。在此背景下,海外贸易管理体系也发生了重大改革,唐高宗显庆六年(661)朝廷在广州设市舶使,总管海路方向的邦交和外贸,包括向前来贸易的船舶征收关税、为宫廷采购外国货物以及管理海外商人向皇帝进贡的物品等。在此之前,海外贸易实际上由各地方的行政官员兼管,新设的市舶使则由专官充任。市舶使设立后,唐朝政府虽然介入了海外贸易事务,但并没有把关税作为朝廷的一项重要税收看待,设置市舶使的初衷更多是为皇家采购海外舶来的奇珍异品,所以市舶使在管理上多“拱手监临大略而已”,唐朝政府规定“除舶脚、收市、进奉外, 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当时海外客商在广州的指定区域可“列肆而市”。五代十国期间,割据在东南的各政权大体也承袭了唐朝的做法,设立有博易务、榷货务、榷利院等机构,职权与市舶使一样,负责管理和发展沿海一带的海上贸易,这样的做法一直延续到宋朝。垂直领导北宋建立后致力于发展经济,商业活动越来越发达,其中尤以江南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拥有河港、海港达100多处。宋朝政府意识到商税在增加朝廷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外贸易管理,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在广州设市舶司,宋太宗瑞拱二年(989)、宋真宗咸平二年(999 年)又分别设市舶司于杭州、明州(今浙江省宁波市),之后温州、泉州等地的市舶司也相继设立,在一些较小的港口则设立市舶务或市舶场, 它们的共同职责就是管理对外贸易。一开始,宋朝政府仍采取“州郡兼领”的办法管理市舶司,由地方官员充任市舶使,《宋会要辑稿》记载:“初于广州置司,以知州为使,通判为判官,及转运使司掌其事,又遣京朝官、三班、内侍三人专领之。”宋太祖开宝四年(971)首任广州市舶使的就是同知广州的潘美和尹崇坷。宋神宗继位后朝廷重视“理财”,经济领域里的常平、坑冶、茶马等职能相继独立,这些领域“俱号监司”,相继实行了“垂直领导”。在此背景下,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海外贸易体制再次改革,《宋会要辑稿》记载:“尚书省言,广州市舶条已修定,乞专委官推行。诏广东以转运使孙迥,广西以运召陈倩,两浙以转运副使周直孺,福建以转运判官王子京。迥、直孺兼提举推行,倩、子京兼觉察拘栏。其广南东路安抚使更不带市舶使。”也就是说,从此时起免除地方长官的市舶兼职﹐改由“专委官”的运转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宋徽宗时,冗官、冗兵、冗费等“三冗”问题更加突出,朝廷财政压力增大,为增收收入,宋徽宗在经济领域广泛推行“专置提举制”,即由朝廷派人直接管理各项重要经济事务,在这种背景下成立了提举市舶司,也简称为“市舶司”,长官称“提举市舶”,相当于朝廷的“派出机构”。此举施行后,朝廷对海外贸易活动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从北宋到南宋,经过多次整合、撤并,所设置的重要市舶司共有4处,其中广南路广州市舶司设置最早,存在时间也最长,其他还有两浙路杭州市舶司、福建路泉州市舶司和京东路密州市舶司等3处。没有设置市舶司但同样较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则设市舶务、市舶场等,相当于各市舶司的下属机构。对于市舶机构体制变化的过程,宋元之际史学家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总结:“旧制虽有市舶司,多州郡兼领;元丰中,始令转运使兼提举,而州郡不复预矣;后专置提举,而转运亦不复预矣。”上述变化,反映出唐宋以后中国海外贸易越来越繁荣,其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同时也反映出朝廷对海外贸易带来的收益越来越重视。经过多次改革后的市舶司,已经初步具备了海关的职能。抽解博买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市舶改革中所推出的《市舶条法》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独立的海外贸易法,其中详细规定了市舶司的职守和相关管理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外贸船只必须在相应市舶司领取公凭才能出海,否则以违令论罪;回舶船只必须回到原发舶地登记,抽解纳税;各市舶司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相应的外国朝贡船舶、贡使及其活动,为减少成本,各国进贡物品一般不再运送京师,而就地变卖;对市舶领域内的违令、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遇朝廷大赦也不减刑免刑。随着市舶管理的规范化,市舶司内部体制也固定下来。市舶司的主要官员一般有4人,分别是提举市舶司、监官、勾当公事、监门官,其中提举市舶司即通常所说的市舶使,是市舶司长官,负责全面工作;监官主管“抽买舶货,收支钱物”;勾当公事也称“舶干”,主持市舶司日常杂务;监门官主管市舶库,“逐日收支,宝货钱物浩瀚,全籍监门官检察”,以防侵盗之弊。这些官员之下还设有吏员若干名,有文字、孔目、手分、贴司、书表、都吏、专库、专秤、客司、前行、后行等,岗位设置更加专业,职责内容也十分广泛和具体,如孔目负责审核、验实海外客商的申请,发放公凭;分手负责钱物收支;都吏负责巡视、检查及安全方面的工作;客司负责接待各国贡使及商人。当海外商船进入中国海域后,市舶司要派员“阅实其货”,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有时市舶使也会亲自参加。经过查验后就算入关了,征收关税必不可少,当时称为“抽解”,最早没有这项规定,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开始施行,税率为“二分”,即20%,采取实物收税的办法。当时海上运输困难重重,风险很大,宋太宗后期抽解二分的制度作了调整,改为“十先征其一”,宋神宗时一度改为“十五取一”,在北宋一朝,抽解税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不过,有些特殊货物抽取比率会更高些,《宋会要辑稿》中有“则其良者,谓如犀象,十分抽二分”的记载,还记载:“以十分为率,珍珠、龙脑凡细色抽一分,玳瑁、苏木凡粗色抽三分。”除按比率抽解外,市舶司还对有些货物进行采购,称“博买”。这类货物通常是皇家御用之物或京中贵族们消费较多的物资,《宋会要辑稿》记载,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7月朝廷向广南东路提举市舶官下诏:“今后遵守祖宗旧制,将中国有用之物如乳香、药物及民间常使香货并多数博买,内乳香一色,客算尤广。”这里提到的乳香,主产于北非和阿拉伯半岛,是有药用价值的香料,由于用量较大,靠抽解办法无法满足需求,所以由市舶司直接采购, 类似的物品还有犀角、象牙等,它们都是皇室贵族喜欢的奢侈品,牛皮、筋角等也常出现在博买清单中,因为它们是“堪造军器之物”。通过抽解和博买,朝廷获取了大量产自海外的物资,一部分运往京城,由内府统一管理,主要供皇室消费和作赏赐用,其余物资则出售变现,成为朝廷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宋仁宗时,每年市舶收入约50万贯左右,之后不断增长,据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的统计,仅广州市舶司变现的关税每年就高达110万贯,各市舶司收入总和约占当时朝廷财政收入的4%至5%,所以《宋史》说“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对于南渡后的宋王朝来说,这项收入显得尤为重要。作者系文史学者、《中国发展观察》专栏作家、文章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19年第13期图片取自网络=====中国智库 China Think Tank=====感谢关注和传播“中国智库”微信公众号,我们会努力提供有价值的回报。“中国智库”是中国发展出版社开设的新媒体账号,旨在搭建联系政府与理论界和民众的桥梁,让决策内容和过程更多地为民众理解和认可,让决策者更多地了解民间声音。中国发展出版社是国家高端智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单位,除图书出版业务外,旗下还有《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经济要参》杂志社、《中国经济年鉴》社、《新经济导刊》杂志社、《中国经济报告》编辑部、国研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研智库)、国研智库创新科学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研智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斯科特广告公司、山东省高质量发展研究院等机构。原标题:《说古|宋朝的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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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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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是中國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對外貿易的官府,相當於海關。是中國古代管理對外貿易的機關。在宋代出現,以及在明代早期達到巔峯時期。

[5] 

唐玄宗開元間(713年—741年),廣州即設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擔任,是為市舶司前身。宋元海上貿易發達。明清兩朝反覆“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銷全部市舶司,設立江、浙、閩、粵四處海關。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蘇州親眼目睹洋商船隻絡繹不絕,引起警覺,下旨除粵海關外,撤銷所有其他海關,是為“一口通商”

[1] 

。市舶司作為中國古代的外貿機關,見證了中國宋、元、明三朝的海上貿易之繁榮。昔日的古港雄風已經不在,現存的市舶司遺址上還是可以窺見中國曆經千餘年的外貿史。

中文名

市舶司

存在時間

唐、宋、元、明初

功    能

管理海上貿易、抽分

所屬國家

中國

目錄

1

機構簡介

2

機構職責

3

歷史沿革

唐朝

宋代

元代

明代

4

四夷朝貢

市舶司機構簡介

西漢時期,漢武帝郡縣四至,七次巡海,憑藉海路拓寬海貿規模,“海上絲綢之路”興起。《漢書·地理志》記載,其航線為:從徐聞(今廣東徐聞縣境內)、合浦(今廣西合浦縣境內)出發,經南海進入馬來半島、暹羅灣、孟加拉灣,到達印度半島南部的黃支國和已程不國(今斯里蘭卡)。這是可見的有關海上絲綢之路最早的文字記載。漢朝發達的海上貿易更是催生了臨淮海賊的出現。內地沿海地區經歷孫吳朱應、康泰出使扶南(今柬埔寨),至唐朝杜環、楊良瑤、達奚弘通往返西洋,沿海地區逐漸形成重海貿、流行學習諸蕃外語和追逐海外時尚的風俗傳統,所謂“巷南巷北痴兒女,把臂牽衣學蕃語。”即此種海貿風俗的體現。據元人汪大淵《島夷志略·土塔》記載,當時南印度有一座中國人建的土磚塔,“高數丈”。塔上還有漢字“鹹淳三年八月畢工”。鹹淳三年是公元1267年,已經到了南宋末期。這説明,一直到南宋晚期,中國到印度去的商人仍然不少。“有港曰新嘉坡,華人自唐以來已僑寓其地。(顏斯綜南洋蠡測雲星忌利坡按即新加坡對言)。有唐(人按此唐人系中國人,非指唐朝人也)墳墓碑記梁朝年號及宋代鹹淳,乃其證也。”中原王朝面對越來越興盛的海外貿易,開始着手海外貿易的規範化,促使市舶司的出現。《宋會要輯稿》職官四四之一載:“市舶司掌市易南蕃諸國物貨航舶而至者……凡大食、古邏、闍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齊、賓同朧、沙裏亭、丹流眉,並通貨易。”

[3] 

市舶司機構職責

負責對外(海上)貿易之事。唐時對外開放,外商來貨貿易,廣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國家在此設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節度使兼任。始於唐,盛於宋,至明末逐漸萎縮。清時設海關而廢市舶司。其職掌檢查進出船舶蕃貨、徵榷、抽解、貿易諸事。

市舶司歷史沿革

市舶司唐朝

唐高宗顯慶六年(661),創設市舶使於廣州,總管海路邦交外貿,派專官充任。市舶使的職責主要是:向前來貿易的船舶徵收關税,代表宮廷採購一定數量的舶來品,管理商人向皇帝進貢的物品,對市舶貿易進行監督和管理、抽分,是市舶司的前身。

市舶司宋代

北宋開寶四年(971)設市舶司於廣州,以後隨着海外貿易的發展,陸續於杭州、明州(今屬浙江寧波)、泉州、密州(今屬青島膠州)

[2] 

設立市舶司。除廣州市舶司外,其餘幾處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廢。三年,宋朝廷在秀州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設市舶務。北宋中期以前,各處市舶機構皆稱為市舶司。北宋末大觀元年(1107)始將各處管理外貿的機構改稱“提舉市舶司”,而將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稱市舶務。南宋前期,兩浙、福建、廣南東路的市舶司通稱“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罷兩浙路市舶司後,原屬兩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機構只稱“場”或“務”。福建、廣南東路市舶司設在泉州﹑廣州,下設場、務。南宋建炎二年(1128)復置兩浙、福建路提舉市舶司。從此,又恢復了兩浙、福建、廣南東路三處市舶司並存的局面。幹道二年(1166),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宋代市舶官制變化十分頻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長官和負責地方財政的轉運使共同領導,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體事務。元豐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長官的市舶兼職,而由轉運使直接負責市舶司事務。後又專設提舉官。南宋時,各處市舶司曾一度並歸轉運司,或由提點刑獄司、提舉茶事司兼管,但為時不長。兩浙路各處市舶務的“抽解職事”由地方官負責。福建、廣南東路的市舶司仍設“提舉市舶”一職。

市舶司

宋代沒有關於市舶制度的統一、完整的規定,市舶司的職責主要包括:根據商人所申報的貨物﹑船上人員及要去的地點,發給公憑(公據﹑公驗),即出海許可證;派人上船“點檢”,防止夾帶兵器﹑銅錢﹑女口﹑逃亡軍人等;“閲實”回港船舶;對進出口的貨物實行抽分制度,即將貨物分成粗細兩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這實際上是一種實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貨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規定價格收買船舶運來的某些貨物(博買),經過抽分、抽解、博買後所剩的貨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標準,發給公憑,才許運銷他處;主持祈風祭海。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達四十二萬緡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統治危機深重,市舶收入在財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歲入一千萬緡,市舶收入達一百五十萬緡。宋政府還通過出賣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興國二年(977)初置香藥榷易署,當年獲利三十萬緡。宋代的造船業比較發達,所造海舶載重量可達五千石(三百噸)。北宋後期,指南針已廣泛應用於航海,還出現了記載海路的專書──《針經》。與宋王朝有海上貿易的達五十個國以上,進出口貨物在四百種以上。進口貨物主要為香料、寶物、藥材及紡織品等,出口貨物主要是紡織品、農產品、陶瓷﹑金屬製品等。宋朝對海外貿易十分重視,南宋時期更是如此。對市舶司中能招徠商舶的有功人員,往往給予獎勵,對營私舞弊的行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

市舶司元代

市舶司

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廷在攻取浙、閩等地後,立即在泉州、慶元(今浙江寧波)、上海、澉浦(今屬浙江海鹽)四處港口設立市舶司。後來又陸續添設廣州、温州、杭州三處。經過裁併,到13世紀末,只在慶元、泉州、廣州三處港口設置。市舶司由行省直接管轄。每司設提舉二人,從五品。元朝政府曾在中央設立泉府司(院),管理替國家經營買賣的商人,同時也經管市舶事務,但為時不長。市舶司的主要職責是﹕根據舶商的申請﹐發給出海貿易的證明(公驗﹑公憑)﹔對準許出海的船舶進行檢查,察看有無挾帶金﹑銀﹑銅錢﹑軍器﹑馬匹﹑人口等違禁之物﹔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貨物),押送回港﹔抵岸後,差官將全部貨物監搬入庫,並對全體船員進行搜檢,以防私自夾帶舶貨;將舶貨抽分,細色(珍貴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後改為細貨十取二,粗貨十五取二。另徵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後,發還舶商自行出售。對於來中國貿易的外國商船﹐市舶司也採取類似的管理辦法。市舶司的收入甚多﹐僅至元二十六年﹐就向元政府上交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兩。當時人説市舶收入是“軍國之所資”,可見它在元政府財政開支中佔有重要地位。市舶司初建時,一般均沿用南宋制度,日久弊生,嚴重影響市舶收入。至元三十年﹐元政府制訂了“整治市舶司勾當”的法則二十二條。延佑元年(1314),又修訂頒佈了新的市舶法則二十二條。這兩個法則,對市舶司的職責範圍作了明確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加強政府對海外貿易的控制,增加更多收入。元代的市舶法則比宋代更為嚴密,説明封建國家在管理海外貿易方面已經具有更為豐富的經驗。但是貴族官僚常常帶頭破壞規定,使它流於空文。元代見於記載的與中國建立海道貿易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在一百個以上,東起日本﹑高麗(今朝鮮),西至東北非和西南亞。進口的舶貨,種類繁多。據慶元市舶司的資料,細色一百三十餘種,粗色約九十種,共兩百二十餘種,主要是香料﹑藥材﹑布匹﹑寶物等。經市舶司允許出口的貨物有紡織品﹑陶瓷器﹑日常生活用品等。海外貿易的開展,有助於中外經濟﹑文化的交流。市舶司的設立,使海外貿易趨於制度化,初期起過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市舶司是封建國家機器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樣存在官僚機構的種種弊端,往往阻礙了海外貿易的開展,元代中期以後特別明顯。

市舶司明代

市舶司

明代沿襲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諸國朝貢和貿易事務,置提舉一人,從五品,副提舉二人,從六品,屬下吏目一人,從九品。提舉或特派,或由按察使和鹽課提舉司提舉兼任。市舶司隸屬於布政司。因此税收大權完全掌握在布政司等長官手中。直至明末,採取了定額的包税制,才改由提舉負責徵收。吳元年(元至正十二年,1367)設市舶提舉司於直隸太倉州黃渡鎮(今江蘇太倉附近),並建立抽分所。洪武三年(1370)以太倉逼近京城改設在廣東廣州﹑福建泉州(後移至福州)﹑浙江寧波各一司。在廣東的是專為占城(越南)﹑暹羅(泰國)﹑滿剌加(馬來西亞)﹑真臘(柬埔寨)諸國朝貢而設,在浙江的是專為日本朝貢而設,在福建的是專為琉球朝貢而設。七年上述三司曾經一度廢止。永樂元年(1403)又在廣州設懷遠驛,在泉州設來遠驛,在寧波設安遠驛,由市舶司掌管接待各國貢使及其隨員。廣東懷遠驛規模龐大,有室二十間。廣東市舶司命內臣提督。六年,為了接待西南諸國貢使,又在交趾雲屯(今越南廣寧省錦普港)設市舶提舉司。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廣東市舶司遷至高州電白縣(即今電白電城鎮),隨着市舶司的遷移,對外貿易港口也發生了變化。從正德至嘉靖幾十年間,電白港的“市舶貿易”很為繁盛。嘉靖元年(1522),因倭寇猖獗,罷去浙江﹑福建二司,唯存廣東一司,不久亦被廢止。直到三十九年,經淮揚巡撫唐順之的請求,三司才得到恢復。四十四年,浙江一司以巡撫劉畿的請求,又罷。福建一司開而復廢,至萬曆中始恢復。自此以後,終明之世,市舶司無大變動。

市舶司四夷朝貢

得到明室發出勘合的藩屬國,經泉州和寧波等三個通商口岸通商,嚮明朝市場輸入了舶來商品,如蘆薈。根據學者估計,鄭和下西洋所帶來的貿易利益,最少為黃金二十萬兩,白銀上千萬兩,是宋元兩代市舶司收入的十幾倍。

[4] 

參考資料

1.

  

梁啓超 《中國文化史》

2.

  

宋代密州市舶司設置略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引用日期2018-02-03]

3.

  

《宋會要輯稿》

4.

  

鄭鶴聲等編《鄭和下西洋研究文選》558頁,基

5.

  

中印海上互動:宋至明初中國海上力量在印度洋沿岸的崛起 

.知網[引用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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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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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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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明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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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市舶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机构? - 知乎

宋代市舶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机构? - 知乎首发于西楼听历史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宋代市舶司,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机构?金陵第一钗市舶司是中国自宋代开始,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其地位类似于现在的中国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主要机关,市舶司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增加财政收入。宋朝先后对市舶司的官制进行了三次大的变革。南宋学者章如愚曾作如下概括:“旧制虽有市舶司,多州郡兼领;元丰中始令转运司兼提举,而州郡不预矣……后专置提举,而转运司不复预矣;后尽罢提举官,至大观元年复置。”宋朝主要实行“州郡兼领”的管制制度。宋初中央集权与藩镇割据的矛盾占据着主要地位,中央从各方面采取措施,竭力削弱地方势力,以加强中央集权。在经济方面则主要推行“利归公上而外权削” 的方针,把地方州郡的财权集中到中央,以制藩镇。市舶司的经济职能:抽解、禁榷、博买抽解,即市舶司对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实物税,它按贩到船货的一定比例抽收,故又称“抽买”。禁榷之制,即禁止舶货的私人买卖,而由官方垄断经营。博买,属官市的另一种,是强制性的收购,即对禁榷物之外的“放通行药物”规定一定的比例由官方收购。宋代市舶司较唐代对外贸易机制更加完善。由于宋代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朝代,每年需要输出大量的岁币和朝贡,财政常常拮据。其收入主要来自东南地区,然“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由于“市舶之利颇助国用”,所以宋代统治者专门设立了市舶司来掌管海外诸国前来贸易的商船,“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所以与其他朝代相比,宋代特殊的国情使市舶司经济地位尤其突出。可以说宋代市舶司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增加收入,辅助国用这一中心展开的。但另一方面,为了让市舶司的抽解、博买发挥最大功效,政府还赋予市舶司以独占权。同时又在法律上规定:远洋商船只能在设置市舶司的少数几个港口出入,意图将市舶司确立为一个垄断海外贸易的专门机构。虽然在这种体制下,官府获取了巨额市舶收入以辅国用,为宋王朝统治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撑,但随着宋政府对外贸蛮横控制的日益加强,这种阻碍外贸经济规律正常发展的负面影响亦越来越强,在此就不展开讨论了。发布于 2020-07-28 10:21宋朝历史市舶司对外贸易​赞同 3​​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西楼听历史说历史故事,评朝代

泉州市舶司:千年古海关 演绎宋元繁华贸易盛景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司:千年古海关 演绎宋元繁华贸易盛景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下载客户端登录无障碍+1泉州市舶司:千年古海关 演绎宋元繁华贸易盛景2021-04-22 11:45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字号  闽南网4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一个市舶司,一部繁荣的泉州海外交通史。  穿过充满烟火气的泉州市区水门巷竹街,沿着幽深绵长的石板路走,可在鹊鸟桥旁看到一方刻着“泉州市舶司遗址”字样的石碑。宋元时期,这里曾是国家管理海洋贸易事务的行政机构。彼时,无数中外船只在泉州港穿梭来往、各种奇珍异货堆积如山、市井十洲人流连忘返……续存近400年间,泉州市舶司见证了宋元时期,泉州海外交通和港口贸易的繁华盛景。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虽世人已无法亲历泉州市舶司昔日“海上舟频入”“大舶高樯多海宝”的辉煌,但这段生动的历史丰富了泉州这座城市,时至今日仍为人津津乐道。  近年来,随着泉州市舶司考古挖掘工作的推进,这一或为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处古海关遗址重见天日,从中出土的建筑构件、高档陶瓷器、铭文砖等珍贵文物,为市舶司的历史地位和文字史料提供有力佐证。有关“东方第一大港”的尘封记忆,也再次回归众人视线。泉州市舶司遗址宋元市舶司,掌管泉州诸港的海外贸易  泉州的海外交通和港口贸易历史,源远流长。  早在南朝时期,泉州就有同外国的交往活动,唐代呈现初兴景象,宋元迎来鼎盛时期。元祐二年(1087年),北宋朝廷在泉州城南晋江江畔处设置了市舶司,管理着泉州诸港的海外贸易及有关事务。  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市舶司主要承担着“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的职责,也就是向经由泉州港进出的船只发放商贸许可证、查验商船、征收关税、代表官方采购舶货、储存或出售征得的货品、转运货品或货币至都城、接待外国使节等职责,其基本功能类似于今天的海关。  在宋元明三代,朝廷对海外贸易实行严格管理,国内外商人从泉州港出海和登陆,必须先赴市舶司登记;凡从海外运货抵港,先经市舶司抽分博买,否则没收船货并治罪。涉洋经商船只及货物往来,可用小船,溯晋江,沿破腹沟、过水关、入濠沟直达市舶司报关。因为市舶收入绝大部分直接归于朝廷,故宋元时期朝廷对市舶贸易非常重视。  随着市舶司的设立,泉州正式成为开放的国家对外贸易口岸,在促进古代中国海外贸易、加强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当时,与泉州进行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00多个。数以万计的来自亚洲、非洲、欧洲的各国商人、传教士、使者、旅行家、贵族和平民纷至沓来,在获得商业利益的同时,在泉州留下了各自的宗教文化,多元文化、互相交融,成为古泉州中最精彩、动人之处。  市舶司存续的近400年间,泉州成为繁荣的国际大港。但几度花开花落,巨港历经沧桑,到明成化八年(1472年),市舶司移置福州,原址逐渐荒废,并渐为民居所占用。后随着广州、杭州市舶司遗址的湮没,泉州市舶司遗址或成了我国唯一保存下来的古海关遗址。水仙宫旁边,设有泉州市舶司专题展两次考古挖掘,珍贵文物不断“上新”  关于泉州市舶司这一官方认证的“海关”机构,历史记载“市舶提举司,在府治南水仙门内旧市舶务址”。  “虽然文献明确记载了泉州市舶司的大致位置,但历经多年,周边遍布民居,加上海陆变迁影响,其具体位置需进行考古发掘确认。”泉州市舶司遗址考古人员黄必应说,自2019年以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江苏工作队队长、扬州唐城考古工作队队长汪勃主持,泉州启动了市舶司遗址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  在去年底举行的泉州城考古学术研讨会上,汪勃分享了市舶司遗址考古与泉州城相地选址等最新成果。经确认,泉州市舶司遗址位于泉州城南部郊区,范围大致是马坂巷、水沟巷、竹街、水门巷围合的这一区域。两次考古工作的开展,“上新”了市舶司相关的建筑结构、陶瓷器、文字砖等。2019年8月至9月,开展市舶司遗址考古勘探调查,并在相关区域发现了疑似夯土、砖铺面等迹象;同年10至11月,开始泉州市舶司遗址的探寻发掘,揭露出铺砖地面、铺石等遗迹;去年5月至11月,在原人民电器厂院内再次启动考古发掘,揭露出铺砖地面和石墙、石墩、石构、鹅卵石铺面等宋元时期建筑基址,出土了花卉纹瓦当、脊兽、文字砖等建筑构件和较高档的陶瓷器。  据介绍,泉州市舶司遗址出土的建筑构件主要有瓦当、筒瓦、板瓦和砖等。陶瓷器有青瓷、白(青白)瓷、黑(酱)釉器、青花瓷等;涉及的窑口有泉州地区的晋江磁灶窑、德化窑、南安窑、安溪窑、泉州东门窑等,福建其他地区的厦门汀溪窑、漳平永福窑、闽清义窑、建阳建窑等,福建省外的浙江龙泉窑、越窑、江西景德镇窑、江苏宜兴窑等;年代涉及北宋以来各时期。元代以前的以福建、浙江的窑口为主;明清数量最多的青花瓷主要为安溪窑、德化窑和景德镇窑。泉州市舶司遗址考古发掘现场 (申遗中心供图)佐证市舶司历史地位,考古挖掘将继续  在长达大半年的考古过程中,考古人员战胜酷暑和疲劳,从一砖一瓦开始,用汗水和智慧一步一步揭露出了石墙。这些新发现,让驻扎在现场的考古人员很是激动。  “考古揭露建筑遗迹朝向经过人为精心规划,而铺砖地面所用铺砖与府文庙、天后宫寝殿围墙北侧出土的规格类似,应为精心规划官式建筑遗存。”黄必应说,随后发现的“(监)造市舶亭蒲(寿)(庚)”文字砖,更进一步确认了该建筑群为泉州市舶司遗址。  泉州市海外交通史博物馆考古部主任傅恩凤说,出土的陶瓷中,有不少在当时属于比较高等级的,如来自景德镇的卵白釉等。这些相对高级的瓷器出现在泉州市舶司遗址,可能是通过泉州港出口或者为当地有钱人所有。不管是哪一方面,都从侧面说明泉州经济和港口的繁荣。  “宋元时期,泉州迎来了‘高光’时刻,经济发达、海外贸易兴盛。”傅恩凤表示,在2019年启动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前,有关泉州市舶司的记录,更多的是停留在古典文籍中,缺乏实物佐证。据了解,今年考古队还将启动市舶司第三期考古挖掘工作,期待能呈现更多关于市舶司的历史故事。泉州市舶司遗址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申遗中心供图)中外笔者挥毫,描绘泉州港的繁华盛景  北宋建立市舶司后,泉州港的海外贸易进入了长期稳定的时期。这一官方机构见证了“东方第一大港”的繁华,很多人慕名来到泉州,很多文人不吝笔墨,记录下了泉州港的繁华,比如宋朝嘉定十七年(1224年),赵汝适以朝奉大夫来泉州任福建路市舶提举(市舶司设在泉州),由其编撰的海交史专著《诸蕃志》 ,详细记录了与泉州贸易往来的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  元代民间航海家汪大渊两次随商船从泉州出海,其岛夷志略记载了泉州与99个国家,220个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  放眼到国外,公元1291年,在中国待了17年的马可·波罗撰写了《马可·波罗游记》,在当时的欧洲引起轰动。他形容“刺桐是世界最大的港口之一,大批商人云集于此,货物堆积如山,买卖的盛况令人难以想象”。  1346年左右,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白图泰由海上丝绸之路来到了泉州,他在《伊本·白图泰游记》描述泉州“港内停有大船约百艘,小船多得无数”等等。泉州市舶司遗址考古发掘出土的文物(申遗中心供图)市舶司故事代代相传,84岁阿婆热心守护遗产  走到水门巷水沟,曾经的市舶司遗址为民所用后,变成了供奉神明的水仙宫,一侧设有泉州市舶司专题展。这处面积不大的展厅,浓缩了一部简短的泉州市舶司的兴衰史,每年都要吸引来自全国各地,乃至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游客。而负责打理展厅的,是今年已经84岁的吴秀满和水门社区老人协会的同伴们。从小在周边生活,老人们很熟悉市舶司的前世今生。  已是耄耋之年的吴秀满,说到市舶司,声音铿锵有力。  “有关泉州市舶司的故事代代相传,小时候就常听年长的厝边头尾说起。”吴秀满回忆说,自己住在上帝宫巷,小时候在水仙宫读书,那时宫门口有一条很深、很清澈的水沟,孩子们经常在里头抓螃蟹。退休后,她与同伴们自发组建了队伍,义务保护市舶司遗址,发动大家一起出钱出力,修缮水仙宫,还曾设立泉州市舶司纪念室。  这十多年来,吴秀满和同伴们接待了很多游客,向很多人宣传泉州市舶司的故事。两本放置在展厅的笔记本已经泛黄,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观展记录。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用不同的语言写下了对市舶司、对泉州的印象,非常具有纪念价值。  “大家都很热心在保护市舶司遗址,虽然我现在年纪大了,但我会坚持到底的。”吴秀满说,她希望让更多人,特别是年轻一辈,知晓泉州市舶司的辉煌历史,跟大家一起守护珍贵的文化遗产。特别声明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1收藏我要举报查看更多查看更多开始答题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iPhone版iPad版关于澎湃加入澎湃联系我们广告合作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澎湃矩阵澎湃新闻微博澎湃新闻公众号澎湃新闻抖音号IP SHANGHAISIXTH TONE新闻报料报料热线: 021-962866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沪ICP备14003370号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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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宝宋元泉州!第二站:市舶司遗址

来源:泉州 宋元中国世界海洋商贸中心

2021-03-2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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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舶司遗址位于泉州古城罗城的镇南门外、翼城的南熏门(又称水仙门、水门)内。始建时位于城外,至13世纪被纳入城内。其西侧临翼城城墙旧址,西北侧有水沟连通城市的城壕与晋江水系,东侧可通往镇南门。市舶司是宋元国家政权设置在泉州管理海洋贸易事务的行政机构,其设置标志着泉州正式成为开放的国家对外贸易口岸,对宋元泉州的经济繁荣、文化交流以及海洋贸易各参与方的共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市舶司遗址碑

  宋元海关越千年

  千年前,城南水门沟渠纵横,舟楫往来,络绎不绝。远渡重洋而来的“番人”溯晋江入城,换乘轻舟,从破腹沟外划入水门关口,到岸上的“古海关”——市舶司报关,中外商贸往来由此开始……这就是千年之前泉州市舶司的繁盛景象。据史志文献记载,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于泉州城南,晋江江畔处设置市舶司。

  市舶司设立之后,泉州港的海外贸易进入了长期稳定的时期,番商来泉者众,朝廷收入显著增加。仅香料一宗,《宋史》载称:“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惟香之为利博,故以官为市焉。建炎四年,泉州抽买乳香一十三等,八万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到了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泉、广两市舶司舶税一年净收入便达到了200万缗(mín,古代铜钱的计量单位,指一贯铜钱),约占当时南宋朝廷年度财政总收入的二十分之一。

  泉州市舶司执掌福建诸港长达400年,是负责海船出入关手续、税收征榷、博买海货、招揽番商的古海关,一直到明成化八年(1472年)市舶司才移至福州。如今,广州、杭州的市舶司遗址俱已湮没,泉州市舶司遗址或为我国唯一保存下来的古海关遗址。

  从2019年8月起,以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汪勃为领队的考古专家们,对泉州市舶司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揭露出铺砖地面和石墙、石墩、石构、鹅卵石铺面等宋元时期建筑基址,并陆续出土大量花卉纹瓦当、脊兽、文字砖等建筑构件和越窑青瓷、龙泉窑青瓷、景德镇青白瓷等较高档陶瓷器,明确了此处有大型较高等级官式建筑群的存在。而“(监)造市舶亭蒲(寿)(庚)”文字砖的发现,进一步确认了该建筑群为泉州市舶司遗址。

  掌管闽港近400年,见证宋元鼎盛繁荣

  记者见闻 城南“古海关”见证中外商贸史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近日,记者一行深入古城,探寻泉州这处“古海关”的千年历史与遗存印迹。

  由中山南路拐进水门巷,再穿过热闹的竹街集市,沿着沟渠往东,岸边伫立着一块龟裂的石碑,上书“宋泉州市舶司遗址”,一旁则是之后复修的水仙宫。这处貌不惊人的遗址,或是我国现存的唯一一处古海关遗址,在千年前是远渡重洋来到泉州的“番人”进入这座城市的必到之处。

  在密密匝匝的民居中,市舶司早已不再如当年那般宏伟壮观,但在竹街两侧的商贩叫卖声中,仿佛依稀可见当年“市井十洲人”的繁华盛况。

  作为古代专门掌管涉外船舶、贸易及其征税和接待使者的机构,市舶司见证了泉州港在宋元时期的鼎盛繁荣。宋高宗曾言“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当,所得动以百万计。”足可见当时市舶司在海洋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顺着水渠往竹街方向望去,可以想象,当年被誉为“东方第一大港”的泉州港和市舶司是一副多么繁华的景象。市舶司为重视海贸的宋朝廷带来十分可观的财政收入。到南宋极盛时期,其年收入达百万缗之巨,约占南宋全部财政收入的四十分之一。然而,如今市舶司和它的仓库,只余一方石碑,铭刻往昔的辉煌。

  正所谓“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泉州市舶司为宋元时期中外海商进出港提供便利,为海外交通与中外文化交流保驾护航。

  专家讲述 泉州市舶司或为中国唯一古海关遗址

  汪勃是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年底,汪勃参加泉州古城的考古工作,惊喜地发现泉州是座神奇的城市,保留众多“唯一”,其中泉州市舶司遗址,或为唯一可以较为完整揭露出来的古代“海关”遗址。

  考古发掘 存有宋元明建筑遗存

  作为市舶司遗址、南外宗正司遗址考古工作的领队,2020年12月的泉州城考古学术研讨会上,汪勃分享了市舶司遗址等考古工作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

  据文献记载:“市舶提举司,在府治南水仙门内旧市舶务址。”1987年,厦门海关、泉州海关与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泉州市舶司进行调查,《泉州海关史迹调查》文中提到泉州舶司库巷应是泉州市舶司仓库所在地。舶司库巷北即马坂巷,水门巷与马坂巷之间有一处较高的地方,即洪厝山,其实并不是山,而是有相当厚的明清瓦砾、陶瓷片堆积,很有可能泉州市舶司即设在洪厝山。

  “泉州市舶司属于福建路,而不是泉州地方下辖的官衙,故而市舶司和市舶务或有可能在一处。”汪勃介绍,2019年8月至9月,考古工作队在泉州竹街、水门巷以北,围绕洪厝山、马坂巷,纵跨该区域北部的八卦沟开展了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在泉州电器厂过道、马坂巷29号门前的地表下2米至2.8米处发现了疑似夯土、砖铺面的迹象,同年10月开始了泉州市舶司遗址的发掘,结果表明该区域内存在宋元时期的院落遗存。

  “推测八卦沟以南的马坂巷和水门巷为中心的区域,或即宋元泉州市舶司遗址之所在。”汪勃介绍,考古揭露出来的建筑遗存,可分为宋、元、明三期,各自角度不同而呈现规律变化,这说明其沿革是有准确测量并且成体系的,而这个体系的存在,也是考古论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出土文字砖确证此处为市舶司遗址

  最新发布的考古成果显示,市舶司遗址出土遗物包括建筑构件、陶瓷器,还有部分铜钱等。建筑构件共453件,主要有瓦当、筒瓦、板瓦和砖等。其中瓦当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当面图案有莲花纹、折枝花卉纹等。筒瓦有红色、黄褐色、青灰色三种。砖有红色和青灰色两种。

  此外,还出土了陶瓷器共16551件,有青瓷、白(青白)瓷、黑(酱)釉器、青花瓷等;器形主要有碗、盏、碟、洗、杯、盘、盒、壶、瓶、炉、器盖、罐、缸、杵等。涉及的窑口有泉州地区的晋江磁灶窑、德化窑、南安窑、安溪窑、泉州东门窑等,福建其他地区的厦门汀溪窑、漳平永福窑、闽清义窑、建阳建窑等,福建省外的浙江龙泉窑、越窑、江西景德镇窑、江苏宜兴窑等。年代涉及北宋以来各时期。元代以前的以福建、浙江的窑口为主,明清数量最多的青花瓷,主要为安溪窑、德化窑和景德镇窑。

  其中,考古发掘出土侧面戳印有“(监)造市舶亭蒲(寿)(庚)”“……舶亭蒲(寿)……”的文字砖,证明此处确为市舶司遗址。

  相关考古调查发掘研究工作,确认了泉州市舶司遗址的位置,其格局基本保存完整,位于泉州城南部郊区,结合泉州市舶司遗址周围水系、道路的构成等因素,泉州市舶司遗址,范围大致是马坂巷、水沟巷、竹巷、水门巷围合的这一区域。市舶司作为海上贸易的直接管理机构,泉州市舶司的建立从官方层面对闽南海外贸易的重要性给予了认可,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海外贸易繁荣。建筑规格、出土遗物等情况从侧面说明了泉州宋元时期海上贸易活动的繁盛,同时证明了宋代泉州的商业核心区或建在南部郊区,为研究泉州宋元时期的政治、文化、交通、贸易等提供了重要的实证资料。

  市舶司遗址的认定,揭示了宋代衙署的构造,为研究我国南方官式建筑提供珍贵的实物资料;同时市舶司遗址的呈现,也为研究我国古代掌管对外往来的机构提供宝贵的实物例证。

  护遗者说 成立小组 风雨无阻 八旬阿婆守护“古海关”

  时光回拨70多年,水门巷八卦沟旁,一名六七岁的女童,拿着咸草做的鱼线钓起鱼虾蟹,开怀地向旁人炫耀着。那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古礼还深深影响着大家闺秀们,可吴秀满却在水门巷里横冲直撞地玩,也因此被邻居称为“女调皮蛋”。调皮女孩长成花甲老人后,不忍这份世界级的珍宝堙没在历史长河里,上世纪90年代末,她开启默默守护市舶司的使命。

  长在水门 不忍古遗址被堙没

  吴秀满今年84岁,回忆起小时候的泉州古城,水门巷、鹊鸟桥、市舶司……她脸上荡起孩童般的笑。那时的古城犹如江南水乡,城在水中,水在城中。常有小舢板从破腹沟划进水门巷的水关口,渔夫划着桨,载着海蛎壳或新鲜蔬果而来。

  明成化八年,市舶司迁往福州,部分遗址被改建成宫庙,宫内供奉玄天上帝、真武大帝及田都元帅等。民国以来,水仙宫被占用,成为南薰小学的校舍,学校后来易名为华侨小学、水门小学。

  吴秀满说,古城原有7个城门、7个水关,水门水关就在此地。这里曾经舟来人往,古代蕃人商船外舶在港口,再换小船沿这水路到市舶司缴税清关。市舶司北迁福州后,此地逐渐荒废被挤占,失去原有的风貌,仅存遗址。遗址的主体部分水仙宫由于年久失修,翻修前破陋不堪,多处坍塌成为危房。

  吴秀满从清源农场退休后回到水门,和几位老邻居聚在一块,决定齐力保护市舶司遗址,并于2002年左右成立了“市舶司遗址文物保护小组”,从此开始了义务保护、宣传“古海关”遗址之路。

  发动捐款 建馆宣传“古海关”

  “古海关”遗址一度被作为学校校舍,为此老人们多方奔走,终于引起重视,校舍搬离,遗址留了下来。

   

水仙宫

  水仙宫内的芳名录上,记载着为水仙宫、市舶司纪念室捐款的爱心人士,有的捐钱,有的捐杉木或砖。“我们先修建水仙宫,善男信女的爱心对建纪念室给予很大的帮助。”吴秀满说,保护小组的老人们发动社会人士捐款,修复部分遗址建筑,并设置了市舶司纪念室。2007年,纪念室的屋顶在暴雨中塌下来,老人们耗费三年多集资、筹备和重修,于2010年正式开放泉州市舶司文史纪念室。

  纪念室很简陋,除了一张长桌,就是展示墙。展示墙上是泉州市舶司创立至结束的历史过程,市舶司功能介绍等内容。长桌上有“留言簿”,上面有海内外游客或学者到此参观的感受留言,来自海外的以日本人居多。

   

珍贵的市舶司石马槽

  水仙宫墙边有一方“宋泉州市舶司遗址”石碑,是1984年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立的。“这个马槽是古物,属于市舶司的,万幸我们发现得早抢救回来,否则就被人买走了。”指着院落中的一个石马槽,吴秀满很是感慨。十多年前,一位热心市民告诉保护小组,有个收购古玩的人在附近准备买一个马槽。老人们赶紧过去,发现马槽被一位70多岁阿婆当洗衣池使用,随后与阿婆商量并以一个新的洗衣池换回这只珍贵的石马槽。

  接力守护 留给后人文化瑰宝

  吴秀满说,每天早饭后,她都会将这里打扫干净。通常来遗址的参观者都会提前与她联系,也有人突然来访。只要有人来,她都会开门并向客人介绍市舶司的情况。

   

市舶司遗址展示馆

  “这是我们泉州独有的文物遗产,不保护的话,就什么都没了。我们不为钱,只想把文化宝藏留给子孙后代。”吴秀满说,保护小组的老人都是义务参与,年龄都很大,有的已经去世,有的家里走不开无法每天到场,如今只剩她一人日日坚持。她希望更多人一起守护古海关,目前她有两个队友,一个70岁,一个78岁了。但只要她还走得动,就会一直守着市舶司。

  【相关链接】

  ★《泉州府志》载:“市舶提举司在府治南水仙门内”“鹊鸟桥水关北沿水道六十米有水仙宫”。市舶司内曾有清芬亭、仓库等建筑,废弃后于遗址上建有水仙宫,遗址内尚保留有舶司库巷、马坂巷等包含历史信息的地名,遗址旁有水关,以宣泄水流及启闭舟楫的出入。

  ★北宋翰林学士李邴《咏宋代泉州海外交通贸易》有“苍官影里三洲路,涨海声中万国商”的诗句,描绘的是东方第一大港泉州,帆樯如云,商贾辐辏的商贸繁华景象。

  ★市舶司的设立,便利海商,推动泉州海外贸易迅速发展。至南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朝廷诏罢两浙路市舶司,泉州市舶司与广州市舶司,成为当时南宋仅有的两个市舶司。

  市舶收入是南宋王朝财政的主要收入,市舶利润极高,宋高宗就曾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从建炎二年(1128年)到绍兴四年(1134年)年间,泉州港的市舶收入,每年有近百万缗之多。

  【文物保护大事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市舶司遗址周边的建筑、文物、环境等受到较好的重视和保护。

  1960年,鹊鸟桥边立市舶司遗址碑。

  1984年6月,再立宋泉州市舶司遗址碑。

  1987年,厦门海关、泉州海关与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市舶司遗址进行调查。

  1998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泉州市舶司遗址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5月,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碑。

  1998年4月,经泉州文管会批准,成立以新民居委会主任徐淑娥为首的“市舶司遗址文物保护小组”。

  2001年10月,协商建造市舶司纪念室。

  2007年,市舶司遗址陈列室原陈列因台风侵袭坍塌。

  2010年,复建市舶司遗址陈列室。

  2019年5月,在水仙宫旁设立市舶司遗址展示馆。

  2019年8月起,在原泉州人民电器厂内开展考古勘探发掘工作,确定市舶司遗址位置和形制,取得重大成果。

来源:东南早报

记者 林福龙 陈小芬 吴嘉晓 实习生 林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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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广东市舶司的建置与沿革-文史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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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广东市舶司的建置与沿革

2018-07-06

来源:本网原创稿

周海霞

  市舶司是我国古代管理海外贸易的专门机构,其产生、发展、繁盛直至消失的过程与我国古代海外贸易政策的转变息息相关。市舶司制度在古代经历了宋、元、明、清初等多个时期。然而,关于市舶司,一些具有历史常识性的工具书在解释时往往只注重其在宋、元、明代的辉煌历程,而对其在清初的存在只字不提;有的甚至直接认为清朝不存在“市舶司”这个机构,如《辞海》《中华文化辞典》“市舶司”条解释均为“官署名……清代不设”。但从极少量的清文献记载来看,清廷初期曾按照明朝旧例在广东设立过市舶司。  关于清初的广东市舶司,已经有部分论著提及,如彭泽益《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起源》、陈国栋《清代前期的粤海关(1683—1842)》、黄国盛《鸦片战争前的东南四省海关》等,但都只是一笔带过,甚至存在与现存文献记载相左之处。笔者特撰此文,希望通过对清初广东市舶司建置沿革的梳理,能更清晰全面地认识清初的海外贸易政策。  一、清初广东市舶司的建置  关于清初广东市舶司的建置,清文献中鲜有提及。究其原因,则要归于清初的“海禁”“迁海”政策,如梁廷枏在《粤海关志》卷一《皇朝训典》中即以“海禁”一词简略概括清初粤海关成立前的海外贸易政策;(再如《皇朝经世文编》卷八十三《兵政十四·海防上》所收录文章《澳门图说》认为,“国初以海氛迁界,凡沿海地,皆弃弗收税”。查阅清代文献,存在着很多这样的言论。这种概述无疑影响到了现代学者,如有学者认为,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三年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废弃唐宋以来的市舶建置,关闭对外口岸。这种推论同时导致上述现代工具书对清初广东市舶司的建置持有忽视甚至否定的态度。    其实,清朝入关推翻明朝政权之初,并未实行海禁政策。而且在海禁政策实施之前,清廷就已按照明朝惯例在广东设有市舶司并对广东沿海贸易船只丈抽收税。据《清文献通考·征榷一·关市》与《粤海关志·贡舶二》互见记载,“康熙二十四年,监督伊尔格图奏言,‘粤东向有东、西二洋诸国来往交易,系市舶提举司征收货税……我朝未禁海以前,洋船诣粤,照例丈抽’”。  清初广东市舶司建置后,其职官设置起初亦沿袭明末惯例。据顺治四年五月初三日两广总督佟养甲题《准许濠镜澳人通商贸易以阜财用本》载,明末广东市舶事务“往例设海道兼督市舶提举专理”,并请“仍复古例”设置此职,以“裕广省之饷,益中国之赋”。查“海道”在明代全称为“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或称“巡察海道副使”“巡视海道”“巡视副使”等,“从开始设置,海道副使就以朝廷监察系统‘外台’命官身份,处理沿海地方海防等事务,在广东、福建等省份还兼管贸易、外交,取代原有相关专职机构的职能,变成拥有多种职权的省级海防长官”。据《广东巡抚李栖凤题报澳门夷目呈文投诚祈请同仁一视等情本》载,顺治八年正月时清廷已出现“整饬兵备广东巡视海道兼市舶事”一职,兼有市舶、海防之功能。这表明,清初广东市舶司职官设置仍沿用明朝官制,由巡视海道兼管。清初广东市舶司是否曾有市舶提举专官的存在?现代学者持否定态度,认为“入清以后,广东对外通商并未按历代旧例设立市舶提举专官,而是由盐课提举司专管”。但据清金光祖《广东通志·职官上》载,在顺治十七年已有正式的广东市舶提举,由同安人卜兆麟出任。可见清廷后来停止了巡视海道对市舶司事务的兼管,而是设立市舶提举专管市舶事务。市舶提举专官的设立无疑表明了清廷对广东海外贸易的重视。  清初广东市舶司所管理的海外贸易为何形式?众知明代海外贸易实施的是以“朝贡贸易”为主的海外贸易制度,即寄市舶于贡舶,明王圻在《续文献通考》卷三十一《市籴考》中将之描述为“凡外夷贡者,我朝皆设市舶司以领之,许带方物,官设牙行与民贸易,谓之互市。是有贡船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从现有文献来看,清初所设立的广东市舶司承袭明制管理朝贡贸易,对各国朝贡贸易的贡期、贡道都有严格规定。如《粤海关志·贡舶》载,暹罗贡期为三年一贡,荷兰贡期为八年一贡,贡道俱由广东入,“所携货物在馆交易,不得于广东海上私自货卖”。另外,广东市舶司还承袭明朝的惯例,负责澳门港口的自由贸易管理并征收高额舶饷。关于澳门舶饷的征收,据清顺治九年刊《广东赋役全书》之《广东市舶提举司·夷舶饷》条载:“夷舶饷原额银二万六千两,续因缺额太多,万历三十四年该司道详议两院会题,准允减四千两,尚实额二万二千两。”《全书》附注并载,“市舶司夷舶饷原额乃万历间原额”。  综上所述,清初广东市舶司建置后,其职官设置、海外贸易管理形式基本都承袭于明末。  二、清初海禁政策与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归并、废除与恢复  顺治十二年,为了封锁盘踞于东南沿海诸岛屿的郑氏势力,切断郑氏在大陆的供给来源,清廷开始下达“禁海令”:“海船除给有执照许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两桅以上大船,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至单桅小船,准民人领给执照,于沿海附近处捕鱼取薪,营汛官兵不许扰累。”顺治十三年谕:“凡沿海地方口子,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江,一贼登岸。”但令清廷失望的是,这些禁令收效并不大。 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氏势力,清廷又下达迁界令:“闽海以成功故,历年用兵,捐师糜饷。苏纳海议曰:‘蕞尔两岛,得遂猖狂者,实恃沿海居民交通接济,今将山东、浙江、闽广海滨居民,尽迁于内地,设界防守,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则海上食尽,鸟兽散矣。’从之。于是分遣满员督迁各省。”  清初严格的海禁政策,对广东市舶司的沿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康熙初,议定外国非贡期不得贸易。” 除此之外,澳门舶饷也被迫停征,“自康熙元年禁海,粤门迁置界外,船饷停征”。澳门商舶贸易的停止与贡舶贸易的稀少导致广东市舶提举司的提举专官、吏目、门皂各役等成为闲置人员,广东市舶司因此于康熙五年被归并。据《清圣祖实录》载,康熙五年七月辛卯,“裁广东韶州高州二府同知、市舶提举司”。清金光祖《广东通志·职官上》载,“市舶提举,康熙五年裁革……市舶吏目,康熙五年裁革”。《清文献通考·职官考九·直省官员》载,“初设广东市舶提举,于康熙五年裁,并盐课提举司”。整合上述史料可知:康熙五年,广东市舶提举司这一机构被裁撤,与此同时,市舶提举、市舶吏目职位也被裁撤;广东市舶提举司归并于广东盐课提举司。据金光祖《广东通志》中《公署》与《职官上》载,合并后的机构名为“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由广东盐课提举统一管理。  不仅如此,清初的海禁还曾一度导致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被废除。据杜臻《粤闽巡视纪略》载,“国朝不设市舶提举,兼领于盐课提举司,禁海并罢。复通后,令番舶驻前山寨,陆运货物至香山,令番幕一员监,今遣部属董其事”。清初的禁海不仅对广东的对外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亦严重破坏广东盐业。海禁后,广东所有沿海盐场基本上全部停止生产。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废除也属于情理之中,《粤闽巡视纪略》的记载应比较可信。  康熙十八年,澳门界口陆路贸易开通,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复置。据李士桢《请除市舶岙门旱路税银疏》载,康熙十八年,应葡萄牙贡使本多·白勒拉的请求,清廷同意在海禁解除之前开通澳门界口陆路贸易,由市舶司征收货税。“其时海禁未开,粤门仍属界外,内地商民禁止不许至粤,其外来船只到粤洋货,乃商民货船到香山县,俱由旱路运至界口贸易,不许海路行走,令市舶司征收,即旱税也。”澳门界口陆路贸易的开通,说明了清廷对全面海禁政策的动摇,但对于海路贸易的开通,据该疏记载,清廷还是抱着“俟灭海贼之日”的态度。  澳门界口陆路贸易开通后,学术界存在着广东市舶提举司独立 “恢复”一说。如台湾学者陈国栋在其1980年所写的硕士学位论文中认为,“广州在海禁之前原设有市舶提举司,禁海之后由藩王负责贡舶贸易,归广东盐课提举司兼管。康熙十九年尚之信的势力被铲除,清廷撤平南王藩,恢复市舶提举司。自此至粤海关设立时为止,由宜尔格图担任市舶使,他后来即为第一任粤海关监督”。此后,陈国栋在其2006年出版的《东亚海域一千年:历史上的海洋中国与对外贸易》一书中陈述了相同的观点。但遗憾的是,在陈国栋所著的这两本论著中,关于广东市舶提举司独立的恢复都没有提供文献来源。大陆学者黄国盛持有类似观点,认为“康熙十九年,广东尚之信的势力被铲除,清廷撤平南王藩,恢复市舶提举司,由宜尔格图任市舶使;清政府暂许与外国在澳门进行陆路贸易。此时三藩之乱已平定,明郑势力已成强弩之末”。与陈文一样,黄文也没有注明文献来源。  笔者查阅《清文献通考·职官考》、清金光祖《广东通志》的“职官篇”与“公署篇”、清阮元《广东通志》的《职官表》与《古迹略》中,均未发现关于康熙十八年后“广东市舶提举司”恢复以及“市舶提举”专官设置的记载。与此对立的是,在李士桢(康熙二十一年夏至二十六年冬任广东巡抚)所撰《抚粤政略》中提到一个机构,即“盐市提举司”,能对“广东市舶提举司”独立恢复一说提供相反证据。“盐市提举司”是什么机构?它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抚粤政略》中的两条奏疏有较为明显的答案。据《抚粤政略》卷七《奏疏·议覆粤东增豁税饷疏》(写于康熙二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记载,“臣查市舶一款……自二十年正月起至年终止,据报共收银一万二千二百七十余两,臣又查出该司提举官张溱并各蠹役私抽侵欺银七千九百八十余两;又二十一年正月起至六月终止,查出税银七千九百余两,官蠹私抽侵欺银五千余两,已另疏题参,既出之于商力,应归之于公家,嗣后自应归入正饷,是年可得税银二万二百余两矣”。这篇奏疏提及康熙二十年、二十一年掌管市舶事务的提举官名为张溱,并提及张溱并各蠹役私抽税银一事,已“另疏题参”。经过笔者查询,“另疏题参”之“疏”为《抚粤政略》卷七《奏疏·特参提举司官克扣税饷疏》,写于康熙二十一年七月,该疏明确记载,张溱的职务为“盐市提举司提举”。整合以上两条奏疏,可看出张溱作为“盐市提举司提举”管理市舶税务,并能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澳门界口陆路贸易的市舶税银,那么疏中所提“盐市提举司”应该就是“盐课市舶提举司”的简称。关于“盐市”为“盐课市舶”的简称,清金光祖《广东通志·公署》也曾应用,“盐课市舶提举司,旧盐课提举在府学左,市舶提举在府城外西南一里……国朝盐市归并,迁大新街,今在内城承宣街”。综上所述,在康熙十八年后,广东市舶事务依然在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管辖范围之内,广东市舶提举司并未“恢复”独立。  值得注意的是,李士桢在《抚粤政略》中多次提到“市舶司”这一机构,如仅《请除市舶岙门旱路税银疏》这篇奏疏中就五处提及“市舶司”。这又该作何解释?澳门史研究专家汤开建认为,“清初因明旧制,仍设市舶。但将市舶与盐课合并为一司,管理盐务和贸易。只不过这时的市舶司却是盐课提举辖下的一分支机构。而管理澳门的仍是市舶司。李士桢言:‘商民货船到香山县,具由旱路运至界口贸易,令市舶司征收。’李氏文多次提到市舶司,可证明盐务、市舶合并后,市舶司仍存在,只是不设市舶提举,而由盐课提举总管”。就目前已有的材料来看,笔者比较同意这一观点,即在盐课市舶提举司制度下,广东市舶司只是作为其分支机构存在。  三、粤海关的成立与广东市舶司的终结  澳门界口陆路贸易的开通和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复置,成为清廷全面开放海禁的前奏。康熙二十三年,东南战事平息,清廷开放海禁,允许沿海商民出海捕贸,规定“山东、江南、浙江、广东各海口,除夹带违禁货物照例治罪外,商民人等有欲出洋贸易者,呈明地方官,登记姓名,取具保结,给发执照。将船身烙号刊名,令守口官弁查验,准其出入贸易”。康熙二十四年,设粤、闽、浙、江四海关,管理沿海对外贸易。  清廷开放海禁设立粤海关后,贸易形式发生重大转变,除了继续以前的朝贡贸易形式外,同时也进入了正式与海外各国通商贸易的时期。据李士桢《抚粤政略》载,粤海关设立之后,接替了广东市舶司在海禁政策实施前的澳门贸易舶饷征收职能,“今开海之后,现在到粤洋船及内地商民货物,俱由海运直抵岙门,不复仍由旱路贸易”,“一切舶饷税务,奉有钦差吏部郎中臣宜、户部员外郎臣成,临粤监督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粤海关成立后,广东市舶司这一机构并没有被立即裁撤。据李士桢《抚粤政略》卷二《奏疏》载,此后清廷并未放过岙门界口陆路贸易这块税收肥肉,认为“市舶司所征银两系落地旱税”,要求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对澳门旱路界口贸易“仍行照旧征收”。李士桢认为“今日监督征收海上出入洋船之货税,即是市舶司昔日禁海时征收在旱路界口贸易之货税,原是一项,在未开海以前则由陆而不由海,既开海以后,则由海而不由陆,此收则彼停,乃理之必然者也”。为此特具《请除市舶岙门旱路税银疏》(写于康熙二十五年)、《请豁市舶旱路税饷疏》(写于康熙二十六年四月)二疏,要求朝廷废除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岙门旱路饷额。另据阮元《广东通志》卷一百六十五《经政略八》载,“粤东未设盐院之前,只盐市提举司监之”。查盐院为巡盐察院署,亦称巡盐御史衙门。据《潋水志林》卷十《盐法》、同治《兴国县志》卷十六《盐课》等方志互见记载,康熙三十年,广东才开始设立巡盐御史总管盐务。这表明直到康熙三十年,广东市舶司仍作为广东盐课市舶提举司的分属机构存在。  广东市舶司究竟什么时候被裁?据阮元《广东通志》载,“盐课市舶提举司废署在外城大新街,迁承宣街。谨案:国朝并盐课提举,为一司,故只设一署,今裁”。可见,市舶司是和盐课司一起被裁并的。那么盐课提举司的裁撤或许能为我们提供答案。据金光祖《广东通志》卷十三《职官上》“盐课提举司”条记载,盐课提举司所属之员包括盐课提举、盐课吏目、广盈库大使、批验所大使、归德场大使、东莞场大使。但据《清圣祖实录》载, 康熙三十二年,应广东巡盐御史沙拜要求,吏部改设广东盐政人员,盐课提举司所有属员中,盐课提举、盐课吏目被裁,广盈库大使、批验所大使归属于盐运司,各盐场大使亦成为盐运司分司官吏。广东盐课提举司所属成员被清除一空,可见广东盐课提举司在康熙三十二年被彻底裁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市舶司作为盐课提举辖下的一分支机构,应该在康熙三十二年也被裁撤。

 

  来源: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与省社科联联合征编出版的《岭南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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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海关:市舶司与“海上丝绸之路”

王朝的海关:市舶司与“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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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海关:市舶司与“海上丝绸之路”

来自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的报道之五

发布日期:2016-09-01信息来源:宁波博物馆作者:莫意达字号:[ 大 中 小 ]色调调节:

“(提举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市舶司是宋代以来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方机构,主要职能包括抽解(即收取关税)、和买(即入境商品的专卖)、管理(即发放官券等)三个方面。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设置在杭州的两浙市舶司迁至明州的定海(即今天的镇海),不久后移到明州城内。淳化四年(993年),因两浙市舶司主管馆员张肃的上言,两浙市舶司由明州迁回杭州。这是明州首次设置市舶司。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两浙转运副使王渭奉命考察杭州、明州两地市舶贸易情况,并建议只在杭州一地抽解。宋真宗没有采纳这一建议,而是下令在杭州与明州各设市舶司。自此以后,除了有很短一段时间的空白,明州市舶司在宋代海外贸易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给事中、集贤殿修撰程师孟上言,建议撤销杭州、明州两地的市舶司,仅就广州一地抽解。神宗令主管财政的三司商讨,并最终下令修改抽解条约,但并未采纳程师孟的建议而废除杭州、明州两地的市舶司。经过四年多的删修,广州市舶条例修改完成,两浙地区由转运副使周直孺兼提举市舶司,并在杭州、明州两地推行。同年,朝廷更是明确规定,非明州市舶司发船至高丽、日本以违制论。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两浙路、福建路市舶司并归转运司,并将现有的钱谷、器皿等数目上报尚书省。建炎二年(1128年),尚书省上言:两浙、福建两地撤销市舶司后,“土人不便,亏失数多”,因此恢复两路市舶司的设置。绍兴元年(1131年),温州设置市舶务,明州市舶务仅下辖明州、台州两处。绍兴二年(1132年),两浙路提举市舶移到秀州华亭县(今上海松江),杭州、明州两地保留市舶务。宋孝宗乾道二年,有大臣上奏,认为“祖宗旧制,有市舶处知州带兼提举市舶务,通判带主管,知县带监,而逐务又各有监官,”而“两浙路惟临安府、明州、秀州、温州、江阴军五处有市舶”,“市舶置司乃在华亭,今年遇明州舶船到,提举官者带一司公吏留明州数月,名为抽解,实为搔扰……今福建、广南路皆有市舶司,物货浩瀚,置官提举,诚所当宜。惟是两浙路置官委是冗蠹”,因此诏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明州等地“抽解职事委知、通、知县监官同行捡视而总其数,令转运司提督”。也就是说,明州市舶务依然存在,但专职官员随之而撤销。宋理宗年间,知庆元府(即明州)在给朝廷的劄子中提到:“惟市舶一司,自乾道二年因臣僚奏罢提举市舶专官,且言祖宗旧制,有市舶处知州带提举市舶,通判带主管官。当时已降指挥,委知、通同行捡视,漕司提督,令漕司令倅为主管官,专出纳之任。”直至南宋灭亡,明州地方官兼管市舶务这一状态一直没有改变。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庆元府通判赵师岩重修孝宗乾道年间由知明州赵伯圭所建的来远亭以检查商舶。理宗宝庆二年(1226),知庆元府胡榘上尚书省劄子要求减轻关税、改革市舶弊端。同年,通判蔡范重修来远亭,并更名为“来安”,《宝庆四明志》编撰者之一方万里撰写了《来安亭记》以记其事。第二年,即宝庆三年(1227),因市舶务年久倾圮,胡榘捐资,由蔡范重建,并作《市舶司记》。绍定元年(1228)一月市舶务前门被焚毁,次月重建,蔡范作《新记市舶司记》。蒙古灭亡南宋之后,元代就在接管临安的第二年(1277年)就在庆元府(宁波)设置了市舶司,继续宋代以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的历史。而在明代的二百一十余年历史中,由于受到“海禁”的影响,宁波的海外贸易管理曾屡废屡置,合计被关闭60多年。但是由于勘合贸易的繁盛,宁波的市舶提举司(即市舶司)依然承担管理海外贸易的重要职能。清代依然延续着“海禁”为主的海外贸易政策,而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则由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设置的浙海关承担。作为海外贸易的管理机构,市舶司是随着宋代“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到鼎盛时期出现了,而宁波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主要港口之一,一直设置有市舶司的设置。虽然,从市舶司到市舶提举司,再到浙海关,宁波的海外贸易管理机构随着“海上丝绸之路”鼎盛、衰落不断演变发展,但一直承担着其管理的职能,也证明了宁波在“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历史中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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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市舶司的那些事?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中国历史宋朝北宋宋史宋代历史人物关于宋代市舶司的那些事?关注者2被浏览2,646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1 个回答默认排序高宇文化作家/历史研究者/青瓷手艺人​ 关注绍兴十一年宋金议和,宋以五十万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以及舍弃中原的代价,获得了“和平”。这个价码比以前支付辽国的成本高了67%,但与当年比,国土却几乎少了一半。同时,半壁江山要养活的官僚体系与军队体系并未见小。徽宗大观四年,宋王朝在籍的有2088万户,高宗退位时的绍兴三十二年,宋王朝的在籍户数是1140万,看来半壁江山确实等于半国之人。但是,半国之人要承担的却依然是几乎整国成本。这样,形势就迫使南宋朝廷必须比北宋朝廷更会挣钱。这一点上,我们要公正地评价一下南宋统治阶层。他们并没有同其他时代的同行们一样,纯打百姓的主意搞“竭泽而渔”,而是继续在商业上挖潜,在贸易上开新路。这条新路就是开拓对外贸易,并获取外贸税收。宋代的海外贸易主要通过市舶司这个机构来进行管理,市舶司全称提举市舶司,在宋史食货志中这样描述它的职能。《宋史·卷一百六十七》:“提举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这个机构设置于宋朝控制下的沿海口岸城市,本身的初始功能主要是管理进口,也就是管理“蕃货海舶征榷”事务。它的机构在两宋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演化过程:“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建炎初,罢闽、浙市舶司归转运司,未几复置。绍兴二十九年,臣僚言:‘福建、广南各置务于一州,两浙市舶乃分建于五所。’乾道初,臣僚又言两浙提举市舶司抽解搔扰之弊,用言福建、广南皆有市舶,物货浩瀚,置官提举实宜,惟两浙冗蠹可罢。从之。仍委逐处知州、能判、知县、监官同检视,而转运司总之”。总的来说,两宋主要的市舶司设置于两浙路、广南东路和福建路,具体地说也就是温州、明州(宁波)、秀州(嘉兴)、泉州、广州等处。后两浙路市舶司被罢,则南宋主要的对外贸易管理口岸,在于福建路泉州和广南东路广州两处。宋代承袭唐代对于外来物的喜爱,每年要进口大批的“蕃货”,如:珍珠、龙脑、乳香、犀牙、紫矿、檀香等。市舶司负责对这些进口货物进行检验并征收进口税,税率依货物的贵重程度有高有低,通常设定为10%,最高至于20%。此一项税收,给宋朝廷带来不小的财政收入。绍兴七年,市舶司收入计一百万缗,至绍兴二十年,该收入已增至二百万缗。 市舶司收入看似不小,但宋朝付出的代价亦不小。《宋史·卷一百八十六》:“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我们知道,在国际贸易中出现货币的净流出,一定是因为贸易逆差,说白了也就是买别人的东西远多于卖给别人的东西。这无疑是危险的,因此,南宋朝廷采取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举措。《宋史·卷一百八十五》:“(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年),臣僚言以金银博买,泄之远夷为可惜,乃命有司止以绢帛、锦绮、瓷漆之属博易”。也就是宣布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用以支付进口货款的国内商品为:绢、帛、锦、绮、瓷器、漆器。我们不知道南宋采取这个措施,是否只是出于遏制金属货币流失的考虑。但它确确实实对南宋的对外贸易起到了强心针的作用,可谓事半功倍。同时也为未来六百年里,中国在世界贸易中一直处于顺差的优势地位奠定了基础。这个举措,意味着宋朝将自己的内需强行转化成了他人的内需,也就是自己的市场。宋朝进口大量的“蕃货”是因为国内的需求,当采用纺织品和瓷器等作为主要结算工具进行支付时:一方面保护了本国金属货币不外流(宋朝发行了大量纸质货币,一旦贵金属外流,纸质货币失去足额担保物,国内经济体系必出大乱);另一方面,将国内的商品强行出口,等于把进口额转化成了国内相关产业的销售额。不但贸易逆差瞬时消失,且国内经济总量马上增加相应数值。况且市易务这一国有垄断机构,一定可以在这两次货物转化中给朝廷赚取极高的利润;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举措强行培养了中国商品的海外市场,特别是瓷器消费市场,可以形成一种可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发布于 2021-09-16 14:00​赞同 6​​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