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3-08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在拟授予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注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注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